伤寒论白话解辨太阳病脉证并治 中 (三)
【原文】
二阳并病,太阳初得病时,发其汗,汗先出不彻,因转属阳明,续自微汗出,不恶寒。若太阳病证不罢者,不可下,下之为逆,如此可小发汗。设面色缘缘正赤者,阳气愧郁在表,当解之熏之。若发汗不彻,不足言,阳气佛
郁不得越,当汗不汗,其人躁烦,不知痛处,乍在腹中,乍在四肢,按之不可得,其人短气但坐,以汗出不彻故也,更发汗则愈。何以知汗出不彻?以脉涩故知也。[48]
【注释】
①二阳并病:这里指太阳病未解而又出现了阳明病的表现。但是本条没有阳明病腑实证及阳明病经证的表现,所以这里的阳明病是指“里证”,包括阳明病、少阳病、气分证,是阳明病概念的扩大化(泛化)。
②面色缘缘正赤:缘缘是连续不断的意思。面色缘缘正赤,就是面部出现的红色是一块接着一块,连续不断。
③佛郁:为双音同义词,是郁遏、抑郁的意思。
④解之熏之:解之,指发汗解表;熏之,指用药物熏蒸取汗。两者都是发汗的方法。
⑤但坐:有两种解释,一是“其人短气但坐,以汗出不彻故也”,解释为:病人呼吸困难只能坐不能平卧;二是“其人短气,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”,解释为:病人呼吸困难的原因归咎于发汗不彻底。后者比较勉强。
【白话解】
太阳与阳明并病,是在太阳病初起的时候,因发汗太轻,汗出不透彻,邪未尽解,邪气由太阳转入阳明,于是出现微微汗出、不怕冷的症状。如果二阳并病而太阳表证未解的,不能用攻下法治疗,不可以使用攻下法,用下法
就会引起变症,这种情况可以用轻微发汗法治疗。如果病人出现满面通红,这是邪气郁滞在肌表,应当用发汗法及熏蒸法治疗。如果太阳病发汗太轻,汗出不透,本应当汗出却不能汗出,邪热郁滞而不能外泄,病人就会出现烦躁不安,短气,全身难受,不可名状,不知痛处,一时腹中疼痛,一时四肢疼痛,触按不到确切疼痛的部位,这都是汗出不透彻、邪气郁滞所致,应当再行发汗,汗解邪散,就可以治愈。怎么知道是汗出不透彻导致的呢?是因为病人脉象涩,为邪气郁滞在表之象,所以知道是汗出不透彻导致的。
【解析】
在太阳病没有痊愈的时候,又出现阳明病证候。在太阳病初期的时候,就用了发汗的方法,但是汗未出透,因而病邪内传,转属阳明病,此时的临床表现是:发热、微微汗出、不恶寒。在这两种情况下,如果太阳病证没有完
全消失,不可用下法,但阳明病证(里证)已经出现,又不能用强发汗剂,只可少少发汗。如果先用下法,就会表邪内陷,造成结胸、痞利等许多变症。第三种情况是,如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果病人颜面出现连绵不断的红色,这就是表证未解的标志,是阳气佛郁在表的表现,应当使用解表的方法或者以药熏蒸取汗的方法治疗。如果发汗还不彻底,或者发汗很少膏不足道,病人烦躁不安,不知何处疼痛,忽觉在腹中,忽伤寒论白话觉在四肢,按压的时候没有压痛,也触摸不到什么东西,病人呼吸短促,只能坐不能平卧,这是发汗不彻的缘故,再发汗就可以痊愈。为什么会知道是发汗不彻的缘故呢?因为脉象涩而不畅,所以知道是汗出不彻。
●【原文】
脉浮数者,法当汗出而愈。若下之,身重、心悸者,不可发汗,当自汗出乃解。所以然者,尺中脉微,此里虚,须表里实,津液自和,便自汗出愈[49]
【注释】
须:等待的意思。
【白话解】
脉象浮数,为病在表,照理应当用发汗法治疗,汗解邪散,则疾病自可痊愈。如果反而用泻下法治疗,误下损伤在里的阳气,出现身体沉重、心慌的,不能再用发汗法治疗。此时,应扶正补虚,使正气充实,津液自和,就能自然汗出而病愈。之所以这样,是因为病人尺部脉象微细,这是里虚的征象,所以必须通过治疗,待表里正气充盛,津液自和,便能自然汗出而病愈。
【解析】
本条讲表证误下后,见身重、心悸、尺脉微的,不能再用发汗,可以等待自汗出而愈。此举脉象浮数的表证,误用攻下,里气因下而虚,出现身重、心悸、尺脉微弱,此时即使邪未全陷而表证仍在,也不可用发汗法,否则,须合参的重要意义。不过本条的里虚程度尚不太甚,所以必犯虚虚之戒而生他变。特提出“尺中脉微”,表明脉症必可等待里虚自复,津液自和,就可能自汗出而愈,此即《黄帝内经》“待其来复”之旨。前条脉涩,为表郁而营卫滞涩之征,故须更发汗始愈;本条脉微,为里气虚弱,故不可发汗,当待其自汗出而愈。
●【原文】
脉浮紧者,法当身疼痛,宜以汗解之。假令尺中迟者,不可发汗。何以知然?以荣气不足,血少故也。[50]
【注释】
尺中迟者:迟脉的至数一息不足四至,与紧相较,应是迟而无力。
【白话解】
脉浮紧,是太阳伤寒证的脉象,照理应当出现身体疼痛等太阳伤寒见症,宜用发汗法来解表祛邪。如果尺部脉迟,则不能发汗。为什么呢?因为迟脉主营气不足、阴血虚少,发汗会更伤营血,引起变症。
【解析】
本条讲营虚血少,不可发汗。脉浮紧,身疼痛,为太阳伤寒的典型脉症,照理应当发汗使邪从表解,但是,必须寸关尺三部脉俱紧,邪实而正不虚始为切当,如果尺脉不紧,汗法就当慎用。前条因误下里虚,尺脉微,不可发
汗;本条尺脉迟,亦不可发汗。因为尺脉迟,是营血不足的征象。《黄帝内经》说“夺血者无汗”,汗与血有着密切而不可分离的关系,所以营血不足患者,不可单纯使用汗法,否则就会营血更伤而发生其他变症。这里的尺中脉迟,乃与紧相较而言,不能单从至数理解,应含有微弱无力的精神在内,可与尺中脉微互参。既然是营血不足,那么,后世的养血发汗方法,当可斟酌使用。
o【原文】
脉浮者,病在表,可发汗,宜麻黄汤。方十七。用前第五方。[51]
【白话解】
脉象浮的,主病在表,可用发汗法治疗,如见发热、畏寒、身疼痛、无汗等太阳伤寒见症的,适宜用麻黄汤。
【解析】
正气抗邪于表,故脉应之而浮,因此,见到浮脉,即知邪在表,治当发汗解表。前已有“脉但浮者,与麻黄汤”,和本条的精神是一致的。然而必须明确这类突出脉象的条文,并非单纯凭脉定治,只是通过脉象说明病机、病势,因而举脉略症,临床仍当脉症合参,决不能仅据脉浮就用麻黄汤,何况同是脉浮,也有浮紧有力与浮缓无力的区别,浮紧才是麻黄汤证的脉象,所以必须掌握论中文字的特点,才能避免局限片面,才能求得深人理解与获得完整的认识。
o【原文】
脉浮而数者,可发汗,宜麻黄汤。方十八。用前第五方[52]
【白话解】
脉象浮而数的,主病在表,可用发汗法治疗,如见发热、畏寒、头身疼痛、无汗等太阳伤寒见症的,适宜用麻
【解析】
脉浮在表,表实用麻黄汤;脉数指病人发热,相应的脉搏增快,而不能理解为里热或表热导致的脉数,因此临床仍当脉症合参,决不能仅据脉浮就用麻黄汤。
●【原文】
病常自汗出者,此为荣气和,荣气和者,外不谐,以卫气不共荣气谐和故尔。以荣行脉中,卫行脉外。复发其汗,荣卫和则愈,宜桂枝汤。方十九。用前第十二方。[53]
【白话解】
病人经常自汗出,这是卫气不能外固,营阴不能内守,以致营卫失调的缘故,因为营行于脉中,卫行于脉外,卫主卫外,营主营养内守,营卫相互协调方能健康无病。因此、必须使用发汗的方法,使不相协调的营卫重趋调和,则病可痊愈、适宜用桂枝汤。
【解析】
所谓营卫,即气血之互词,血行于血管中,气行于血管外,内以营养脏腑百骸,外以护卫肌表,调节体温。营卫一方偏虚,失其调节作用,导致自汗,或发热自汗。“常自汗出”、杂病亦常有之,不必与发热同见,通常谓之表虚或卫阳虚,亦即卫气不能护外,腠理失密,致使营气外泄。营虽不病,而卫使之,故谓卫气不共营气谐和。桂枝汤作用于调营卫,营卫和则自汗止。云“复发其汗”,寓止汗于发汗之中。故桂枝汤不仅用于太阳中风证,对杂病自汗,亦具显效。
●【原文】
病人脏无他病,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,此卫气不和也,先其时发汗则愈,宜桂枝汤。方二十。用前第十二方。[54]
【白话解】
病人内脏没有其他的疾病,经常发热,自汗出而不能痊愈的,这是卫气不和,不能卫外的缘故。可在病人发热汗出之前,用桂枝汤发汗,使营卫重趋调和,则病可愈。
【解析】
病患无它病,时发热、自汗出,而不愈者,此卫气不和于营也,桂枝汤解肌调和营卫而愈。说是发汗其实就是和营卫,滋阴和阳。
o【原文】
伤寒,脉浮紧,不发汗,因致衄者,麻黄汤主之。
●方二十一。用前第五方[55]
【白话解】
太阳伤寒证,脉象浮紧,未使用发汗法治疗,而出现衄血,衄血后表证仍未解的,可以用麻黄汤主治。
【解析】
文中只提出伤寒脉浮紧,也属于举脉略症,恶寒发热、头痛身疼无汗等表实症状,是必然具有的;唯因没有及时使用麻黄汤以发其汗,以致表邪郁遏,无从宣泄,上迫阳络而为鼻衄。但衄后表证仍在,可知邪未从衄解,此时决
不能见衄治衄,而用凉血泄热方法,仍宜治其表闭,表实证得解,则衄血自止。
o【原文】
伤寒,不大便六七日,头痛有热者,与承气汤。其小便清者,知不在里,仍在表也,当须发汗。若头痛者,必衄。宜桂枝汤。方二十二。用前第十二方。[56]
【白话解】
外感病,不解大便六七天,头痛发热,如果小便黄赤,是阳明里热结实症,可用承气汤泄其在里的实热;如果小便清,是内无邪热,病不在里,仍然在表,应当用发汗法治疗,可用桂枝汤。如果头痛、发热等症持续不解,表示
表邪郁滞较甚,可能会出现衄血症。
【解析】
不大便六七日,为阳明证,因热气内郁,燥热上冲则现头痛,燥热外达,则现发热,此为阳明证之特点,在里当下,故与承气汤通便泄热。接着条文说明与表证鉴别之要点。若是阳明证,小便必然黄赤,亦即只有小便黄赤才能证明上证为阳明燥气所致。倘若小便清白,知非里热,仍属表证之头痛,因表气不和,也常常会引起里气不和,故治以桂枝汤解表。若头痛发热,小便黄赤:则判断病人必然衄血,此衄血是阳明里热气盛上冲动血所致。
o【原文】
伤寒,发汗已解,半日许复烦,脉浮数者,可更发汗,宜桂枝汤。方二十三。用前第十二方。[57]
【白话解】
太阳伤寒证,使用了发汗法后,表证已经解除。过了半天,病人又出现发热、脉象浮数等表证,可以再发汗,适合用桂枝汤。
【解析】
伤寒发汗后,脉静身凉,为表证已解;但半日左右,又出现太阳表证,而且脉象浮数,可以继续用发汗的方法治疗,宜桂枝汤发汗解肌、调和营卫。
o【原文】
凡病,若发汗、若吐、若下,若亡血、亡津液,阴阳自和者,必自愈。[58]
【白话解】
凡是疾病,用发汗法,或涌吐法,或泻下法治疗,而致耗血、伤津液的,如果阴阳能够自趋调和的,就一定能够痊愈。
【解析】
凡病,当指中风、伤寒等各种病症而言。若发汗、若吐、若下之“若”字,意同“或”字,假设不定之辞。汗、吐、下都是治病的大法,但如使用不当,或用之太过,便能伤及正气,耗损津液。“亡”,丧失的意思,所谓亡血,并不是指吐血、衄血等失血症状,意为血液损伤,实质上与亡津液相近,因为血与津液都属于阴,津液耗损之后,血液亦必损伤。阴阳本来是相对存在的,阴阳协调则健康无病,若一方偏盛或一方衰弱,就会发生疾病。本条意在示人由于汗、吐、下而致血与津液受到一定损伤时,但只要阴阳尚能协调,则仍具有自我康复的能力,亦能渐趋于恢复。
●【原文】
大下之后,复发汗,小便不利者,亡津液故也。勿治之,得小便利,必自愈。[59]
【白话解】
用峻泻药攻下后,又再发汗,出现小便短少的,这是误汗、下后损伤津液的缘故,不能用通利小便的方法治疗,待其津液恢复而小便通畅,就一定会自然痊愈。
【解析】
下法泻有形的燥结,燥结去则津液不致再伤而得以保存下来,故有“急下存阴”的理论。设非里实而误用下法,则损伤津液,故又有“数下亡阴”之说。发汗可使邪自表出,但汗出多而津液外泄,不仅伤阳,也能损伤阴液。今大下之后,又用发汗,必致津液大伤,因而小便不利,所以说,小便不利者,亡津液故也。这种小便不利,与蓄水证小便不利的性质完全不同,千万不可用利水方法,否则必津液更加损伤,因此,特提出“勿治之”的告诫。所谓勿治之,是指不可用利小便的方药,根据具体情况,采用一些滋阴养液的药物,还是应该的,不应拘泥于“必自愈”而消极等待。